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
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
tikufree
2019-12-17
62
问题
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乙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B:乙有权要求丙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担保义务C:乙有权要求丙以房屋价值为限承担担保义务D: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
CD
解析
【考点】抵押权的设立;违约责任【详解】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的区分原则,丙以自己房屋为乙设立抵押权时,未办理抵押登记,故房屋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因此影响乙丙之间房屋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但根据命题人的意思,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因此A项错误。待房屋查封被解除后,乙得以要求丙以房屋剩余价值为限承担担保责任,故C项正确。但是,我们对此持有异议。既然丙与乙约定了丙为乙设立抵押权,且该合同有效,那么乙就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故A项正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不动产的抵押需要经过登记方可设立,本题中由于未办理登记,因此乙并未取得抵押权,因此C项错误。丙和乙之间仅约定了抵押,并未约定由丙承担保证责任,因此B项错误。由于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丙的行为属违约行为。现在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若丙的房屋被执行,则抵押权的标的将不存在,很可能给乙造成损失,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lI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负责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的机构是()。
依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下列合同文件中,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前
关于履约担保,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抵押合同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
担保范围决定了担保人对债务清偿承担担保义务的范围。法律规定担保的范围包括()。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的情形包括()。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包括()。
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100万元,约定由买方支付定金30
保证合同除具备担保合同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的特点包括()。
随机试题
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全国排放总量要下降()以上。 A.10%
(93-94题共用备选答案) A.病人 B.非病人 C.人群 D.患病动
下面是某求助者MMPI?-2的测验结果: 按照DavisjM的划分
根据如下流程图程序,若输入的X为4,3、5时,结果分别为( )。 A.4、4、5B.5、4、6C.5、3、6D.4、3、5
带脉的功能为A.涵蓄十二经气血B.约束纵行诸经C.调节全身气血D.主管一身之表里E.以上均不是
发热3~4天出疹,疹间皮肤正常,出疹期热更高A.幼儿急疹B.麻疹C.风疹D.水痘E.猩红热
一名八岁小学生回家告诉爸爸明天要交午餐费,次日其父忘记给他,该学生在校受批评后怨其爸爸。爸爸说;“谁叫你不再提醒我一下,之后,他不想值日跑回家,次日遭班长...
具有固精缩尿,湿肠止泻,固崩止带的是()。A.金樱子B.罂粟壳C.覆盆子D.赤石脂E.桑螵蛸
川木通药材的原植物属于A.木通科B.五加科C.马兜铃科D.豆科E.毛茛科
患者,男,80岁,临床诊断为前列腺增生,给予多沙唑嗪治疗。。药师对该患者的用药指导正确的是()A.每日服用一次,定期监测血糖,防止发生低血糖反应B.睡前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