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将甲公司持有的丁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款为7亿元,乙公司分为三次支付。2×15...

admin2020-12-24  17

问题 2×15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将甲公司持有的丁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款为7亿元,乙公司分为三次支付。2×15年支付了第一笔款项2亿元。为了保证乙公司的利益,甲公司于2×15年11月将其持有的丁公司的5%股权过户给乙公司,但乙公司暂时并不拥有与该5%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和利润分配权。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2×15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将实际收到的价款确认为负债
B.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作为或有事项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C.将实际收到价款与所对应的5%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股权转让损益
D.将转让总价款与对丁公司20%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股权转让损益,未收到的转让款确认为应收款

答案A

解析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属于一揽子交易。2×15年,名义上甲公司将5%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但是,实质上乙公司并没有取得这部分股权的表决权和利润分配权利,也就是甲公司保留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且没有承诺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乙公司的义务,所以,实际上该资产并未转移,不符合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所以不能确认处置损益,因此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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