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24000m2 , 基础为役板式基础,上部结构为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2 层,地上15 层。基础埋深8 .4m ,地下水位-2.6m...

admin2020-12-24  22

问题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24000m2 , 基础为役板式基础,上部结构为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2 层,地上15 层。基础埋深8 .4m ,地下水位-2.6m ,现场地坪标高-0.8m 。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 基坑按施工方案直接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发现有部分软弱下卧层,于是施工单位针对此问题制定了处理方案并进行了处理。
事件二:软弱下卧层处理完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对基坑进行了验槽。
事件三:基础工程正常施工,基础施工完毕后对坑槽进行了回填,填土施工前,施工单位按要求对基底进行了处理。回填土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亦按规定进行了检查和试验,其结果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问题:
1. 本工程基坑施工方案是否需要专家论证?说明理由。
2. 事件一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3. 事件二中,工程验槽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4. 事件三中,施工单位应如何控制土方回填的质量?

选项

答案

解析1.本工程基坑施工方案需要专家论证 理由:本工程基坑深度为“8 .4m - 0.8m +垫层厚度”,约7.8m ,超过了5m 。根据规定,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 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故施工方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2. 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不妥之一: 基坑直接开挖至设计标高。 正确做法:基坑采用机械开挖,挖至基底和边坡设计标高尺寸时,应预留200~300mm 厚度的土方进行人工清槽、修坡,避免超挖、扰动基土层。 不妥之二:施工单位直接对软弱下卧层进行处理不妥。 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一起确定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 3 . 不妥。 理由:基坑验槽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基槽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后,相关方履行验收手续;需要局部处理的部位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处理后进行二次验收。 4 . 土方回填质量控制要点: 1)回填材料的粒径、含水率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2)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积水,挖出淤泥,验收基底标高。 3 ) 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经试验确定。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 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冬季填方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 25% ,预留沉降量比常温时适当增加。土方中不得含冻土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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