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均系未成年人)某日一起到所住楼房的15层电梯间的走廊里玩耍。玩耍过程

shuhaiku2020-05-20  20

问题 甲、乙、丙(均系未成年人)某日一起到所住楼房的15层电梯间的走廊里玩耍。玩耍过程中,3人拿了走廊中的3个啤酒瓶,一起从电梯间破损的窗户往下扔。住在底层的丁恰好怀抱2岁的儿子戊走出楼房。其中一个酒瓶正砸在戊的头上,致使其当场昏迷。丁立即将其送至医院,但抢救无效,于第三日死亡。因无法认定是谁造成损害,故就损害赔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戊之死亡的责任应由甲、乙、丙三人的监护人负连带责任B.戊住院期间支付的费用应当予以赔偿C.戊死亡的丧葬费用不应赔偿D.丁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选项

答案ABD

解析本题涉及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和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问题。由于甲、乙、丙三人均实施了危险行为,即从楼上往楼下扔啤酒瓶,但又不能证明是谁扔的啤酒瓶导致戊的死亡,故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负连带责任。由于甲、乙、丙均系未成年人,故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A选项正确。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中,受害人死亡之前住院花费的医疗费以及护理费、营养费等均应赔偿,故B选项正确。致人死亡的,应支付丧葬费用,故C选项错误。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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