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某项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

shuhaiku2020-05-20  37

问题 67.某项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经协商合同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3)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超过10%的部分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4)根据市场情况规定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1.2计算;(5)监理工程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6)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承包人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承包人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m3)

选项 问题:(1)预付款是多少?(2)每月工程量价款是多少?监理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答案D

解析(1)预付款金额为:(2300×180+3200×160)×20%=18.52(万元)(2)每月工程价款、应签证的工程款和实际签发金额:一月:工程量价款为500×180+700×160=20.2(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2×1.2×(1-5%)=23.028(万元)由于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最低金额为25万元,故本月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二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900×160=28.8(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8.8×1.2×(1-5%)=32.832(万元)本月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23.028+32.832=55.86(万元)三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800×160=27.2(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7.2×1.2×(1-5%)-18.52×50%=21.748(万元)由于未达到最低结算金额,故本月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四月:2300×(1+10%)=2530(m3)甲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2700m3,较估计工程量2300m3差额大于10%。超过10%的工程量为2700-2530=170(m3)其单价应调整为180×0.9=162(元/m3)故甲项工程量价款为(600-170)×180+170×162=10.494(万元)乙项累计完成工程量为3000m3,与估计工程量相差未超过10%,故不予调整。乙项工程量价款为600×160=9.6(万元)本月完成甲、乙两项工程量价款为10.494+9.6=20.094(万元)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094×1.2×(1-5%)-18.52×50%=13.647(万元)本期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21.748+13.647=35.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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