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分): 某市政府投资一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

admin2020-12-24  25

问题

(20分):


某市政府投资一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为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


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


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


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


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说明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


2.指出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事件2中还应审查哪些内容?


4.指出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指出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选项

1.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包括: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技术标准、技术文件。(3)设计文件、相关资料。(4)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5)国家、行业发布的定额。(6)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


2.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改为邀请招标方式”不妥,因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如果项目技术复杂,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邀请招标。(2)“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因招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违反了招投标的公平原则。


3.事件2中还应审查以下内容:


(1)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3)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近3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5)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事件3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妥,因招标文件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要求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不妥,因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开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因评标委员会应于开标前组建。(2)“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评标委员会”不妥,因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负责组建。(3)“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不妥,因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委。


5.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向其提出降价要求”不妥,因确定中标人后,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


(2)“双方经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因应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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