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甲公司将其所属的一艘船舶光船租赁给B 国乙公司进行经营,租赁期间为一年(从

昕玥2019-12-17  29

问题 A 国甲公司将其所属的一艘船舶光船租赁给B 国乙公司进行经营,租赁期间为一年(从2015 年7 月1 日至2016 年7 月1 日)。该船舶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其抵押给银行,抵押贷款额为1 100 万元人民币。2016 年8 月1 日,该船因瞭望疏忽在中国沿海与他船发生碰撞,按过失比例,应当向对方承担120 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碰撞发生后,该船进国内一修船厂进行修理,产生了200 万元人民币的修理费。由于乙公司无力支付该修理费,船舶被修船厂留置,后来又申请法院拍卖,拍卖款项为800 万元人民币;经查,乙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还拖欠了船员工资50 万元人民币。若涉及本案的若干纠纷由中国法院受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由该光船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可以由当事人选择法律适用B.租赁期间设定的抵押权纠纷,应适用法院地法C.该船舶上的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清偿D.该船舶上的留置权优先于船舶碰撞产生的财产赔偿清偿

答案A

解析合同纠纷,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A 正确;光船租赁期间设定的抵押权,适用原登记国法,B 错误;船舶上的担保物权按照优先权、留置权、抵押权的顺序进行清偿,C、D 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nPKs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