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
Freeti
2019-12-17
38
问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案件宣判后,人民法院需要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A.送达判决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B.法院给张某送达判决书时,张某拒绝签收,法院把判决书留在张某的住所,拿出手 机录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C.经李某同意,人民法院采用电子邮件,将判决书送达至李某的电子邮箱中D.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送交天虹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由其诉讼代理人签收
选项
答案
ABD
解析
A、B、D考点:送达讲解:《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所以A项的说法正确。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名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 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因此B项的做法正确。第87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因此C项的做法错误。第85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达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因此D项的做法正确。 案选择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nYx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损益表的内容包括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销售利润,以及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
在强制拍卖中,拍卖的主体是()。 A.人民法院和拍卖公司B.竞买人和买受人
下列股东权利中,属于自益权的是()。 A.股票过户的权利B.表决权 C.
甲公司的自营地下商场原价2000万元,当地类似物业的年租金为200万元,若税务机
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主要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利息和税金。()
张某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甲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
华新公司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缴纳排污费。
甲市一家养鸡专业大户周某养的鸡于2012年3月开始出现拉稀、消瘦等症状,4月就有
营业地在我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英国的乙公司订购电脑2000台。合同规定,电脑价格
营业地在我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英国的乙公司订购电脑2000台。合同规定,电脑价格
随机试题
下列中不属于X线片质量评价项目的是() A.亮度 B.密度 C.对比度
服用下列药物时,需常规测量脉搏或心率的是 A、巴比妥钠、安定 B、洋地黄、
以下所列单据,可用于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换证放行手续的有()。
某工程网络计划中,工作M自由时差为2天,总时差为5天,实施过程中在进度检查时发现
下列现象,符合教师职业道德的是()。
下列商品零售企业(单位)类型中,2012年5月同比增长量最多的是()。
30岁男患者,病程4个月,头痛发病,入院前出现左侧肢体无力和呕吐,入院检查;意识
女性,72岁,银行职员,高中文化,3年前开始记忆力下降,逐渐加重,刚吃完饭就忘
一存活多年的同种异体肾移植接受者的体内虽有供体HLA人抗原表达却未发生明显的排斥
患者,男,57岁,工人。1年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双腕、双手关节和双膝、踝、足、跖趾关节肿胀,伴晨僵,时间约12分钟,疼痛以夜间明显,影响行动。实验室检查:血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