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和李刚两人互发电子邮件协商洽谈合同。9月1日张亮说:“我有iphone一部,

shuhaiku2019-12-17  17

问题 张亮和李刚两人互发电子邮件协商洽谈合同。9月1日张亮说:“我有iphone一部,八成新,3000元出手。”9月2日李刚回复说:“东西不错,2800元可要。”张亮于9月3日回复说:“可以.9月8日到我这来交易。”于是李刚9月4日回复:“好。”张亮于当日收到该邮件。上述邮件张亮和李刚分别在王庄、赵庄所发,张亮的经常居住地为张庄,李刚的经常居住地为李庄。9月8日,李刚到张亮处取手机,发现手机有质量问题,运行较慢,比约定标准差很多,自己不想要了,便拒绝接受。张亮遂降低价格,以1500元出手,李刚同意并取走手机,此时李刚尚未付款。张亮和李刚互发的电子邮件中,属于要约的是( )。

选项 A: 9月1日张亮的邮件B: 9月2日李刚的回复邮件C: 9月3日张亮的回复邮件D: 9月4日李刚的回复邮件

答案ABC

解析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依此,可知A、B、C项的内容都属于要约。故本题答案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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