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项目厂房主体结构工程的招标公告中规定,投标人必须为国有一级总承包企 业,且

题库总管2020-05-20  30

问题 某工业项目厂房主体结构工程的招标公告中规定,投标人必须为国有一级总承包企 业,且近3年内至少获得过1项该项目所在省优质工程奖;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 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牵头人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若某联合体中标,招标人将与该联合体牵 头人订立合同。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前投标人可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开标 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每月工程款在下月末支付;工期不得超 过12个月,提前竣工奖为30万元/月,在竣工结算时支付。承包商C准备参与该工程的投标。经造价工程师估算,总成本为1000万元,其中材 料费占60%。预计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涨价10%的概率为0. 3,涨价5%的概率为0. 5, 不涨价的概率为0.2。假定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相等,月利率按1%计算。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有哪些不妥之处?逐一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本案例是一道考核招投标过程中具体事件的正确性识别、投标报价费用计算和工 程款现值计算的综合题型。问题1主要是依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判断,主要涉及 招投标法对招标文件内容和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招标文件的内容要体现公平;招投 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限期;联合体投标时合同签订的要求。《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方式的规定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 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际歧视待遇。对联合投标的规定中: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 算。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人不得对其 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有下列不妥之处:(1)要求投标人为国有企业不妥,因为这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平、公正的 原则(或限制了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2)要求投标人获得过项目所在省优质工程奖不妥,因为这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 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或限制了外省市企业参与公平竞争);(3)规定开标后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不得撤回;(4)规定若联合体中标,招标人与牵头人订立合同不妥,因为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 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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