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公司)经纪人万小姐与客户张先生洽谈一笔房地产买卖

昕玥2019-12-17  9

问题 万达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公司)经纪人万小姐与客户张先生洽谈一笔房地产买卖经纪业务,万小姐私下告诉张先生她有比本公司其他经纪人更丰富的房源,因为她同时还在其他经纪机构兼职。后来,万小姐代表万达公司与张先生订立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合同约定:万小姐接受委托,代理张先生购买一间办公用房,但该办公用房是否存在租赁抵押等权利瑕疵,万达公司和万小姐本人一概不负责。若代理不成功,只收取佣金5000元;代理成功后,佣金按成交价格的2.3%收取。万小姐通过拟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拟家公司)寻找到房源,并与拟家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拟家公司将甲公司的一间办公用房过户给张先生,转让价格为90万元,其中80万元支付给甲公司,余下10万元万小姐收取1.8万元佣金,8.2万元归拟家公司。张先生按万小姐的要求分别支付90万元的房价款和2.07万元的佣金后,在房屋交付前万小姐代办房屋过户的过程中,发现其购买的办公用房原来已由甲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担保了甲公司的一笔50万元的建行贷款,该贷款半年后到期。张先生因此与万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关于万达公司与张先生订立的房屋买卖经纪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选项 A.代理不成功,不该收取5000元佣金B.代理不成功,可以按约定收取经纪成本费用800元C.可以约定万达公司对该办公用房是否存在租赁、抵押等权利瑕疵不承担责任但万小姐应承担责任D.代理不成功,经纪机构不应收取任何费用

答案A

解析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按照约定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并开具合法票据。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经纪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要求委托人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约定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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