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多发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知名教授甲在接受采访时说:“猥亵儿童罪是指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或女童。奸淫不满十四...

admin2020-12-24  30

问题 针对近年来多发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知名教授甲在接受采访时说:“猥亵儿童罪是指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或女童。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也属于猥亵儿童,但是如果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就应该构成强奸罪。因为刑法中有特殊规定。”该说法是哪种法律解释方法:

选项 A.正式解释
B.主观目的解释
C.体系解释
D.比较解释

答案C

解析教授甲不是有权机关,其所做的解释不具有普遍法律效力,属于学理解释,不是正式解释。因此A项错误。 该教授做出的解释不是根据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者根据立法资料做出解释,所以不是主观目的解释。因此B项错误。 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该教授联系刑法强奸罪的规定来解释猥亵儿童罪,采取的是一种体系解释。因此C项正确。 比较解释是指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本题并未体现比较解释。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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