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有(  )。 A、申诉 B、调解 C、仲裁 D、诉

昕玥2020-05-20  14

问题 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有(  )。A、申诉B、调解C、仲裁D、诉讼

选项

答案ACD

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处理人事争议的途径有四种:①申诉。a.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b.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c.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②控告。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③仲裁。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④诉讼。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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