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有限公司有8个股东,麻某为董事长。2013年5月,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

tikufree2019-12-17  20

问题 华昌有限公司有8个股东,麻某为董事长。2013年5月,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为股份公司,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华昌股份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该股东会决议应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B: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应在股份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C: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当然由麻某担任D: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可继续使用“华昌”字号

答案D

解析【考点】注册资本与发起人的出资限额;董事长的产生及职权【详解】《公司法》第44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所以A错误。《公司法》第110条规定,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所以,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应由选举产生,麻某不当然成为董事长,C错误。D说法正确,公司名称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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