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2012年1月,中国甲市公民李虹(女)与美国留学生琼斯(男)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
2012年1月,中国甲市公民李虹(女)与美国留学生琼斯(男)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
tikufree
2019-12-17
44
问题
2012年1月,中国甲市公民李虹(女)与美国留学生琼斯(男)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2014年2月,李虹提起离婚诉讼,甲市B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
选项
A.本案的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B.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对李虹与琼斯可采取同样的方式C.不服一审判决,李虹的上诉期为15天,琼斯的上诉期为30天D.美国驻华使馆法律参赞可以个人名义作为琼斯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可见,国内民事诉讼的一审与二审审限对涉外民事诉讼并无约束力,涉外民事诉讼没有审限的法定限制。因此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67条是对涉外民事诉讼送达方式的特别规定,但它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见,在涉外民事诉讼中,法院对在国内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文书时仍然适用国内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送达”)。本题中,双方当事人在中国都有住所,B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这是对涉外民事诉讼之上诉期的特别规定,但其中也明确指出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在中国有住所之当事人对判决的上诉期,仍然适用国内民事诉讼一般规定的“15日”(《民事诉讼法》第164条)。所以,李虹与琼斯的上诉期都是15日。C选项错误。《民诉解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因此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Pj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美国有关工程造价的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等一般是由()制订。
美国有关工程造价的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等一般是由()制定。
美国建筑师学会(AIA)的合同条件体系中,B系列是关于()的合同文件。
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发布的工程造价指数由()个体指数组成。
在中国境外投资的建设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的测定,应首先考虑()。
美国有关工程造价的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等一般是由()制订。
中国公民王某系一大学(所在地为地级市)教授,2012年6月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中国公民王某系一大学(所在地为地级市)教授,2012年6月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中国公民王某系一大学(所在地为地级市)教授,2012年6月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某企业2012年取得销售收入净额2000万元(其中赊销收入净额1500万元),营
随机试题
卵巢成熟囊性畸胎瘤中,下列哪一种不是外胚层衍化成分 A.皮肤表皮 B.室管膜
某社会工作机构根据社区老年人的需求,开展了一个老年人电脑兴趣小组,旨在通过电脑操
医疗机构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后未备案,逾期不改正的,可处
税务规划的原则包括()。 Ⅰ.合法性原则Ⅱ.目的性原则Ⅲ.规划性原则Ⅳ.综合性
截至2007年上半年末,在所登记的私营企业中上海的私营企业户数比重庆的私营企
男性,40岁。低热3个月,乏力、纳差、盗汗,右下腹疼痛,伴腹泻。既往体健。查体:右下腹触及可疑包块。胸片示双肺纹理重。便常规WBC0~1个/HP,RBC2...
哪项是佝偻病时骨样组织堆积的表现()A.手镯征B.肋缘外翻C.颅骨软化D.O型腿E.郝氏沟
HXD1型电力机车装备的空气制动系统有()A.自动制动B.单独制动C.后备制动D.停车制动
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20个月,建设单位委托某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假定各项工作均匀速施工。 ...
社会保险特征包括( )A.自由性B.社会性C.互济性D.补偿性E.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