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一家软件开发与服务公司。2013年6月,刘某从境内

昕玥2019-12-17  26

问题 刘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一家软件开发与服务公司。2013年6月,刘某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1)工资收入5800元,奖金收入1000元,岗位津贴500元,交通补贴900元。(2)3年期银行存款利息总收入960元,二级市场股票买卖所得3200元。(3)工作之余为A公司员工进行网络技术培训,获得劳务费4000元;为某杂志撰写文章获得稿费收入600元。(4)向赵某出售个人。(5)年前购买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售价200万元,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为120万元。问题:(1)计算刘某(1)项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计算刘某(2)项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计算刘某(3)项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4)计算刘某(4)项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1)刘某(1)项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800+1000+500+900)-3500]x20%-555=385(元)(2)刘某(2)项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3)刘某(3)项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800)x20%=640(元)(4)刘某(4)项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QmN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