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是刑事诉讼收集证据的主体? A.人民法院 B.辩护律师 C.人民检察院 D.行政机关

admin2020-12-24  17

问题 下列哪些是刑事诉讼收集证据的主体?
A.人民法院
B.辩护律师
C.人民检察院
D.行政机关

选项

答案A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 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 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 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 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由此,公安司法人员和律师有权主动收集和调取 刑事证据。其他任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公民个人,都无此权利。故ABC选项正确。《刑事诉 讼法》第5 2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 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该规定不是说行政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收集证据,而是说在刑 事诉讼之前的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证据,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后,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 据使用。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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