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15周岁)在乡村公路驾驶机动车时过失将吴某撞成重伤。乙正要下车救人,坐在车上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26

问题 乙(15周岁)在乡村公路驾驶机动车时过失将吴某撞成重伤。乙正要下车救人,坐在车上的甲(乙父)说:“别下车!前面来了许多村民,下车会有麻烦。”乙便驾车逃走,吴某因流血过多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因乙不成立交通肇事罪,甲也不成立交通肇事罪B.对甲应按交通肇事罪的间接正犯论处C.根据司法实践,对甲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D.根据刑法规定,甲、乙均不成立犯罪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交通肇事罪。 AC项,由于乙未达16周岁,因此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甲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原因在于《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在乙驾车肇事之后,乘车人甲指使乙逃逸,致使被害人吴某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即C项中提到的司法实践)的规定,甲可成立交通肇事罪。故A项错误,C项正确。 B项,间接正犯是指通过强制或者欺骗手段支配他人行为的人,行为人不必出现在犯罪现场,也不必参与共同实施,在幕后支配整个犯罪的实现。间接正犯实施的犯罪一般是故意犯,即故意地利用他人来犯罪,要求行为人事前或者事中就具有犯罪故意。但是,难以认定甲有操纵、利用乙犯罪的意思。因此,甲不能构成间接正犯。故B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规定,甲、乙可以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乙撞到他人之后,负有救助被害人的法律义务,其能够履行该义务,却未履行该义务,且明知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可能发生何种危害社会的结果,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甲故意教唆乙不履行作为义务,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g7E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