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省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质监局”)接G省乙公司X市经销部举报称,X市甲

Freeti2019-12-17  27

问题 S省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质监局”)接G省乙公司X市经销部举报称,X市甲公司在600余箱假冒其所生产的“乙牌”瓷砖,质监局当天下午派执法人员到甲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甲公司正在加工处理“乙牌”瓷砖。经现场陪同人员乙公司X是经销部销售经理王某初步鉴定,该批瓷砖在包装上与乙公司产品存在差异,应为假冒。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检查情况,以甲公司该批瓷砖涉嫌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当场对该批瓷砖进行了扣押,并现场向甲公司送达了《质量技术监督扣押决定书》。后经调查,甲公司的“乙牌”瓷砖确系真品,系甲公司直接从乙公司购买,而乙公司X市经销部系“乙牌”瓷砖在S省唯一总代理,该经销部未曾向甲公司销售过“乙牌”瓷砖,其在未做认真调查的情况下认为甲公司的“乙牌”瓷砖为假冒,故而报案。质监局根据后来查实的事实证据,做出了《质量技术监督解除扣押决定书》。行政机关采取查封财产的措施后,有下列________  情形的,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决定。

选项 A.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B.查封的财务与违法行为有关C.查封、扣押期限届满D.当事人提供了财产担保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相关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A项正确,符合规定(一)。B项错误,“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而非“有关”。C项正确,符合规定(四)。D项错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任何情形。故正确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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