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要扩展自己的经营业务,于是向朋友陈某借款25万元,约定10月15日还款。同时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刘某将汽车抵押给陈某,如刘某到期不清偿贷款的,陈...

admin2020-12-24  27

问题 刘某因要扩展自己的经营业务,于是向朋友陈某借款25万元,约定10月15日还款。同时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刘某将汽车抵押给陈某,如刘某到期不清偿贷款的,陈某得依法行使抵押权。双方办理了汽车抵押登记。但是还款期临近,陈某多次催促,刘某一直都没有答复。于是10月8日,陈某就持抵押登记证明将刘某抵押的汽车开走。10月15日,刘绝返还汽车。则陈某的行为:( )
A.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刘某不能清偿,陈某得拍卖汽车还款
B.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刘某清偿完贷款,陈某应返还汽车
C.不合法,但因刘某构成预期违约,陈某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D.不合法,陈某应将汽车返还刘某,并赔偿因扣押汽车给刘某造成的损失

选项

答案D

解析考点: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讲解:《物权法》第195条第1、2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陈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陈某无权直接将抵押物扣押,也不能提前行使抵押权。故本题应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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