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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国法院不具有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国法院不具有管辖
Freeti
2020-05-20
70
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国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是:A.浙江A汽车公司与阿联酋B公司在中国签订汽车出口合同,A汽车公司需把待出口的汽车运送到B公司指定的中国港口,由B公司委托海运公司运到阿联酋。后双方因汽车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引起诉讼B.澳大利亚汤姆森公司和深圳嘉华公司签订在湛江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书面协议约定若发生争议由澳大利亚某著名仲裁委员会仲裁C.法国某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公司签订中外合作勘探开发石油合同,双方书面协议约定若发生争议由合同签订地的香港某法院管辖,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D.中国A公司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向美国B公司购买了一处房产,后因价款的支付发生纠纷,中国A公司向合同签订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该汽车出口合同是在中国领域内签订并履行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争议,应该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同时根据《民诉解释》第531条,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和第266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外。澳大利亚汤姆森公司和深圳嘉华公司是协议选择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这是允许的;本案当事人的仲裁合意排除了中国法院的管辖权,故B项中国法院不再具有管辖权,故选项B正确。法国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因履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石油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国法院管辖,故C项中的案件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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