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某市准备建设一座图书馆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预计投资约1200万元,建
某市准备建设一座图书馆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预计投资约1200万元,建
昕玥
2019-12-17
77
问题
某市准备建设一座图书馆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预计投资约1200万元,建设工期为12个月,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建设单位为节约开支,决定自行招标,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得到批准,建设单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建设单位根据相关专家建议,要求参加投标单位的主体具备房建资质不得低于二级。拟参加本项工程投标的五家单位中,A、B、E单位为房建二级资质,C单位为房建三级资质,D单位为房建一级资质,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某主要领导的同学,经C单位法定代表人私下运作,建设单位同意让C单位和B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并向B单位暗示,如果不接受此联合方案,将不考虑B单位中标。?B单位无奈同意与C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承包该工程,并将部分工程交由C单位施工。后B单位和C单位联合投标成功。?B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B和C单位也签订了部分工程承包的协议。问题(1)本案建设单位准备自行招标,必须满足什么条件?(2)该案例中B和C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是否有效,为什么?(3)在不考虑问题(2)提出事项的前提下,上述招标及后续施工过程中,有哪些不合法的问题?并分别给出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2条的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1)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2)具有组织评标的能力。(2)B和C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无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招标项目要求具备的相应能力,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价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案项目中,B和C单位的投标联合体不符合对投标单位主体的资质要求,所以是无效的。(3)不合法问题一: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强令指示B和C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排斥了其他投标人可能的中标机会。不合法问题二:建设单位向B单位暗示;理由: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存在串通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合法问题三:B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合法问题四:B和C单位中标后签订部分工程承包协议;理由:联合体各方应当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提交给招标人。而不是事后签订部分工程承包协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yi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合同文件范本,关于计量支付管理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15年
根据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的要求,工程完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交建设单位保管的资料有(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下列检测项目中,不属于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施工质
关于公路工程质量评分方法的说法,错误的是()。2014年
根据《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桥梁工程施工中,大体积
隧道工程的主体结构物通常指()。2013年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持()批准签发的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
盾构法施工用于穿越地面障碍的给水排水主干管道工程,直径一般在()mm以上。
随机试题
关于成本核算方法的说法,正确的有( )。
(2012年)某上市公司监事会有5名监事,其中监事赵某、张某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夏女士,初孕妇,孕34周,四步触诊结果:于子宫底部触到坚而硬的胎头,在耻骨联合上
根据《村镇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村镇规划的编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由乡(镇)人
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
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
—______himgooutifhewantsto.AAllowBLeaveCLetDPermit
下列因索不是敞露式大电流母线附近钢构发热的主要原因的是().A.钢构的防腐涂层;B.涡流;C.磁滞损耗;D.环流;
新办药品生产企业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后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GMP认证的期限为A.5个工作日B.10个工作日C.15个工作日D.20个工作日E.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