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某市建设委员会以某公司的房屋占压输油、输气管道线为由,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要求某公
某市建设委员会以某公司的房屋占压输油、输气管道线为由,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要求某公
shuhaiku
2019-12-17
94
问题
某市建设委员会以某公司的房屋占压输油、输气管道线为由,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要求某公司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但某公司逾期未拆除,亦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若法律、法规赋予某市建设委员会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法院即应不受理其申请B:某市建设委员会应当向其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D:若在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前,某公司已对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诉讼,法院无权在诉讼期间执行拆除决定
答案
C
解析
【考点】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详解】根据《行诉解释》第87条之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因此,若法律、法规赋予某市建设委员会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法院既可以受理其申请,也可以不受理其申请。某市建设委员会也并不必然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房屋决定,也应根据《行诉解释》第89条的规定,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非向本机关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选项A、B错误。根据《行诉解释》第9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故C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在《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下——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本案中无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因此法院可以决定在诉讼期间执行拆除决定。因此D项错误。正确答案是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p3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以工程建设合同为例,市场环境调研需了解项目所属的行业及所在地建设市场的()。
适当履行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订立合同,该合同可以()方式作出。
工程建设项目最常涉及的合同类型包括()。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发包人责任和义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出现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属于发包人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按其计价方式可分为()。
信用证根据是否要求受益人提交单据分为()。
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建设单位要求变更为国家新推荐的施工工艺,在其后的施工
随机试题
肺炎链球菌肺炎可出现以下体征,除了 A.口角或鼻周单纯性疱疹 B.肋间带状疱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是()。
案例分析 有一位音乐教师在教每首歌曲时都是一个音符一个音符手把手地教,学习乐理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学习策略的训练可采用的方法有()。A.指导教学模式B.程序化训练模式C.完形训练模式D.交互式教学模式E.合作学习模式
下列不属于股票价格指数编制方法的是()。A.算术平均法B.加权平均法C.优化复制D.几何平均法
关于核酸分子杂交的叙述,不正确的是A:可形成DNA-DNA杂交B:可形成RNA-DNA杂交C:杂交使用的探针是一短片段DNA或RNAD:探针在使用前应先进
在传统计价模式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要素价格是根据()确定的。 A.企业定额B.市场价格C.要素信息价D.预算定额
根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有关项目编码规定,第四级编码采用()数字表示。A.一位B.二位C.三位D.四位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属于国家层面的禁止开发区域包括()A:大江大河流域B:国家级自然保护区C:国家级风景名胜区D:国家森林公园E:国家地质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