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我国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是:A.我国法律采取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 B.如果涉外合同不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则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admin2020-12-24  29

问题 下列关于我国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我国法律采取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
B.如果涉外合同不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则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C.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只能通过在我国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D.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视为承认我国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A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大多数国家一样,也是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即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凡是涉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住所地在我国,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只要其经常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也有管辖权。故A选项说法正确。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有关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被告在我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则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构所在地法院均可以行使管辖权。故B选项说法错误。|学\法/网|根据《民诉意见》第305 条的规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和第244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因此,在我国,如果当事人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当事人不得以书面协议排除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但如果当事人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其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权的法律效力。据此可知,C选项错误。默示接受管辖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二是被告出庭应诉答辩。故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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