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技术服务费66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

shuhaiku2019-12-17  22

问题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技术服务费66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64.1、税额95.9元,按规定可以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为(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660 贷:管理费用                     660B.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00 贷:管理费用                     660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60 贷:管理费用                     660D.借:管理费用                   56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5.9 贷:银行存款                     660

选项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涉税会计科目的设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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