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

admin2020-12-24  26

问题 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

选项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
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两点,一是送达,二是被告下落不明的处理。关于送达,直接送达可以交受送达人本人签收,也可以交与之同住的成年家属代为签收(但离婚诉讼中不能交在身份上既是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又是另一方当事人的人签收),本案是借款纠纷,法院将文书送达给受送达人宋某的妻子签收,为有效送达。既然开庭传票经过有效送达,开庭时被告宋某不到庭,则属于经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对其缺席判决。故本题应当选择A。当然,如果在送达开庭传票时当事人就下落不明导致无法送达的,则应当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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