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乙公司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甲公司以其厂房为该债务提供抵押,乙公司以其对丙公司享有
乙公司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甲公司以其厂房为该债务提供抵押,乙公司以其对丙公司享有
题库总管
2019-12-17
14
问题
乙公司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甲公司以其厂房为该债务提供抵押,乙公司以其对丙公司享有的4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提供反担保。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因为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属于未来债权,因此不得作为质押标的B.甲公司自其与乙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时取得该应收账款的质权C.如乙公司向银行清偿了50万元债务,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D.即使乙公司未将债权出质的情况通知丙公司,甲乙之间也能设立债权质权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应收账款质押问题。《物权法》第223条第6项的规定,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的40万元债权是确定的,属现实债权,而非未来债权。故A选项错误。 《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B选项错误。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首先,银行对甲公司厂房的抵押权从属于乙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该借贷关系因乙公司还款而消灭,因此银行的抵押权亦消灭。其次,甲公司的权利质权从属于甲公司与银行的担保关系,若银行对甲公司厂房的抵押权消灭,则甲公司的权利质权亦消灭。故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因此,债权转让的生效并不以通知债务人为条件,只是未通知不得对抗债务人。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pRW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16年)某建筑工程公司为甲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到乙市提供建筑
(2011年)甲进出口公司代理乙工业企业进口设备,同时委托丙货运代理人办理托运手
某旧机动车交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收购旧机动车50辆,支付收购
(2016年)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
(2016年)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
己知某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是4000万元,获利1000万元,平均资产总额为20
公司现金流主要来自()。 Ⅰ.公司融资 Ⅱ.公司投资 Ⅲ.公司变更
可能会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的公司行为有()。 Ⅰ.公司配股行为 Ⅱ.公
下列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中,能够增加流通中货币量的有()。 Ⅰ.降低法定
2019年6月,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经营游览场所取得旅游景点门票含税
随机试题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应当与()等业务人员岗位独立,职责分离。[2012年11月真
下列关于期货交易风险揭示和管理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期货公司应当
子宫内膜异位症常发生在 A.子宫肌层内 B.子宫直肠陷凹 C.卵巢 D.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时,对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的是()。
患者女性,44岁。一周来眩晕,头重昏蒙,胸闷恶心,舌苔白腻,脉滑。治法宜用
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目前我国采用的记账法是单式记账法。()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出现下列哪些情况时,法院可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不符合炭疽病现场处理原则的是A.饲养间或屠宰间用20%的漂白粉溶液消毒B.工具可煮沸消毒C.立即宰杀同群牲畜D.屠宰人员的手和衣物用来苏水消毒E.屠宰人
治疗危重深部真菌感染的唯一有效药是()。A.青霉素B.氯霉素C.两性霉素BD.克林霉素E.克霉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