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最高最佳利用原则考虑,买主的出价偏低。
2.按最高最佳利用原则评价,估价对象现状不是最高最佳利用现状,因为评估对象装修改造后价格可达到4000元/m2,扣除装修改造费用及相关手续费用后还高于3000元/m2的水平。
3.正常合理的成交价格水平应为:
4000 -(500 +2220/148)=3485(元/m2)
买方实际支付价格= 3485元/m2+应由买方交纳税费,只要买方付出价格在(3485元/m2+应由买方交纳税费)以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