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

admin2020-12-24  30

问题 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答案CD

解析【考点】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详解】根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规定,内地法院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院提出申请。诉讼竞合时,①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别在内地和澳门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也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②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的,两地法院都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仲裁地法院应先执行清偿;另一地法院在收到仲裁地法院关于经执行债权未获清偿情况的证明后,可对申请人未获清偿的部分进行执行清偿;③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所以C、D选项正确,A、B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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