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业主拟通过招标确定施工承包商,业主经过资格预审,确定A、B、C、D、E、F六家投标人作为潜在投标人,这六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出现下列
事件:
事件1:A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主要依据设计图样、工程量表、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书和有关法律法规等。
事件2:B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首先确定了上级企业管理费及工程风险和利润,接着开始计算工料及单价。
事件3:C投标人在编制施工方案时,主要从工程量要求、技术要求、施工设备要求、施工利润要求和质量要求五个方面综合考虑。
事件4: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后,另外附加了工期需延长1 0天的条件。
事件5:E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一份补充文件,提高了投标报价。
事件6:F投标人的投标组织机构由本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问题】
说明各事件是否存在不妥之处,并进行相应的解释。
(1)事件1中,A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主要依据不妥。
理由: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通常包括项目概况、投标人须知,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特殊条款,价格条款、技术规范以及附件等条款。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书不能作为A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主要依据。
(2)事件2中,B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步骤不恰当。
正确做法: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首先应研究招标文件、图纸、资料。
(3)事件3中,C投标人在编制施工方案时考虑的内容不妥。
正确做法:在编制施工方案时,主要从工期要求、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成本要求五个方面综合考虑。
(4)事件4中,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理由:如果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可以认定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应该按废标处理。这主要指投标书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部分主要参数和偏差范围。 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期需延长10天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构成实质性不响应,应作废标处理。
(5)事件5中,E投标人递交的补充文件有效。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事件6中,F投标人的投标组织机构人员不合理。
理由:合理的投标组织机构人员应由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与法律法规人才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