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

题库总管2019-12-17  18

问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

选项 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B.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C.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一审未生效判决错误的救济。《诉讼时效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可见,本题中法院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另外,诉讼时效保护的是权利人的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之后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但未丧失起诉权,因此本题中法院的错误是一种实体错误。针对此种错误,《民诉解释》第242条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所以,A、B、C选项是错误的,D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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