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大清新刑律》。

shuhaiku2019-12-17  12

问题 简论《大清新刑律》。

选项

答案

解析(1)《大清新刑律》是清末修律过程中颁布的一部刑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该部刑法典于1911年正式公布,但并未正式施行。 (2)《大清新刑律》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篇,另附有《暂行章程》5条。同《大清现行刑律》相比较,《大清新刑律》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有比较大的改动:1)《大清新刑律》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因而成为一部纯粹的专门刑法典。2)《大清新刑律》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的结构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将整部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3)《大清新刑律》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仅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从刑包括剥夺公权和没收两种。4)《大清新刑律》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大清新刑律》采用了罪行法定原则,删除旧律中的比附制度;采用了近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取消了因官秩、良贱、服制而在刑律适用上所形成的差别,取消了“八议”制度,采用了西方资产阶级国家中通用的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语,并对幼年罪改用惩治教育的办法。 (3)《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它的制定体现了清末修律的主要成果,也是清末在法律修订上的重要成就之一。《大清新刑律》的制定为中国刑法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总之,从单纯技术角度和形式上看,《大清新刑律》属于近代意义上的新式刑法典,与中国传统法典在结构、体例及表现形式上均有较大不同。 (4)但是,《大清新刑律》对于传统旧律并没有作实质性的修改,特别是附录《暂行章程》依然存在于法典之中,依然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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