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考公考编
甲有一部汽车,赠与其友人乙,未附任何条件。乙接受赠与后,非常高兴,开着汽车沿路兜风。但在行使过程中,因汽车故障致该车与另一车相撞。损失6万元。乙要求甲赔偿...
甲有一部汽车,赠与其友人乙,未附任何条件。乙接受赠与后,非常高兴,开着汽车沿路兜风。但在行使过程中,因汽车故障致该车与另一车相撞。损失6万元。乙要求甲赔偿...
admin
2020-12-24
72
问题
甲有一部汽车,赠与其友人乙,未附任何条件。乙接受赠与后,非常高兴,开着汽车沿路兜风。但在行使过程中,因汽车故障致该车与另一车相撞。损失6万元。乙要求甲赔偿损失,甲拒绝赔偿。后经查明,该汽车确有故障,但甲因事务繁忙,忘记告诉乙此故障。试问甲是否应当承担乙的损失?( )
选项
A.赠与为无偿合同,甲未告诉乙汽车有故障,虽有过失,但不存在故意,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甲未告诉乙汽车有故障,致乙驾车与另一车相撞,有过失,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责任
C.甲未告诉乙汽车有故障,致乙驾车与另一车相撞,有过失。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D.甲未告诉乙汽车有故障,致乙驾车与另一车相撞,有过失,应当承担公平责任
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题中,赠与的汽车有瑕疵,但赠与人甲非故意不告诉乙该瑕疵,也从未保证该汽车无瑕疵,故甲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A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qDO0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内环境稳态的正确叙述是A.是动态平衡B.是生命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C.负反馈是维持稳态的重要机制D.稳态维持与神经和体液调节无关
维持胸内负压的必要条件是A.吸气肌收缩B.呼气肌收缩C.胸膜腔密闭D.呼吸道存在一定的阻力
动物见到食物就引起唾液分泌,属于A.非条件反射B.负反馈控制C.正反馈控制D.前馈控制
男性,32岁。因汽车从骨盆压过后不能排尿4小时,抬入急诊室。查体:血压70/50mmHg,脉搏120次/分,膀胱位于脐耻之间,下腹及骨盆处皮下淤血,直肠...
关于胰液分泌的调节,下列哪项是错误的A.在非消化期,胰液基本上不分泌B.食物的形象、气味可通过条件反射引起胰液分泌C.迷走神经兴奋引起胰液分泌大量水和碳酸氢
毛泽东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这一思想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处理民族关系的现实意义有A.民族关
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和尊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法律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A.法的强制性B.法的
邓小平指出:“马克思、列宁从来没有说过农村包围城市,这个原理在当代世界上还是没有的。但是毛泽东同志根据中国的具体条件指明了革命的具体道路。”毛泽东找到农...
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证明,要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必须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之所以能够中国化的原因在于A.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要求B.马克思主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迫切要求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发展的活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
随机试题
以下肿瘤标志物中属于胚胎抗原类的是 A.CA125 B.ACTH C.hC
根据《监察法》规定。涉赚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
电流互感器在投运前及运行中应注意检查各部位接地是否牢固可靠,末屏应()。
《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对于质押券管理的规定包括。()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作是()。
既能祛风湿,又能止痛的药物有
对于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绝缘类型的选择,下列哪些项表述符合规范规定? (A)
2005年方舟科技公司欲投资建设一个专门生产教学用笔记本电脑的生产线,预计生产寿命为5年,2003年曾为建设该项目聘请相关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花费8...
关于认定涉外仲裁协议是否有效所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认定涉外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和认定非涉外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审查标准相同 B.在我...
()就是把有关的人和事放到培训的整个过程中去进行检测评估,根据其原有基础,观察目前状况及其发展的潜力和趋势。A:动态评估法B:访谈法C:比价评估法D: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