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外语考试
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
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
tikufree
2019-12-17
47
问题
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场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月9日,甲为已付清房款的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不久,甲拟赴国外探望女儿,于2016年5月6日将该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5000元,租期3年。2016年10月10日,乙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上述住房作抵押,向丁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1年。10月18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2017年8月8日,乙将上述住房出售给戊。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戊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因丙以租期尚未届满为由拒绝搬离,致乙无法向戊交付住房。乙也未为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2017年10月,借款到期。因乙不能清偿,丁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下列关于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选项
A.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若未采用书面形式,则双方可随时终止租赁合同B.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C.甲将该房屋租给丙,若未经乙同意,则乙可解除甲、丙之间租赁合同D.若承租期间丙造成房屋毁损,则乙只能要求丙赔偿损失E.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答案
ABC
解析
选项A、B正确,租期为6个月以上的,应订立书面合同;未采用书面合同的租赁,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选项E错误,下列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显失公平的合同;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甲、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r7v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16年12月31日,某企业进行现金清查,发现库存现金短款300元。经批准,应
(2016年)下列各项中,关于盈余公积的用途表述正确的有( )。
(2014年、2017年)企业接受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
(2018年)2016年12月20日,某企业购入--台设备,其原价为200
(2016年)下列关于固定资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6年)下列固定资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6年)某企业对一条生产线进行改扩建,该生产线原价1000万元,已计提折
(2016年)下列各项中关于无形资产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2016年)计划成本法下,本期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按期(月)分摊结转。(
(2016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下列各项中,
随机试题
背景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砂
男性,13岁。左胫骨结节处疼痛、隆起、压痛,对抗伸膝阻力时疼痛加剧。X线检查:胫
甲公司2014年5月从二级市场购入大海公司1000股股票,每股的购买价格是12元
与血和津液生成关系最为密切的脏是
肾脏调节酸碱平衡不依靠
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新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经济而言的一种经济模式。下列能表述
钢筋施工包括()等内容。A.钢筋验收B.钢筋下料 C.钢筋加工D.钢筋连接
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的时间是 A生后2个月B生后4个月C生后8个月D4岁
阻力血管主要指A.大动脉B.小动脉及微动脉C.毛细血管D.小静脉
共用题干 一般资料:求助者,男性,58岁。案例介绍:求助者退休前是公交车司机,退休后每星期有几天跟其他几位已退休的老朋友碰面,一起下棋、遛鸟。喜欢修理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