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飞达鞋面加工厂发生火灾,死亡37

昕玥2020-05-20  11

问题 2008年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飞达鞋面加工厂发生火灾,死亡37人,受伤19人,过火面积398.8㎡,直接财产损失30.1万元,救援人员发现现场人员逃生方式不合理,调查时发现该场所没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配备不足。飞达鞋面加工厂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黄淑滨(女)。该加工厂一至五层为混凝土框架结构,第六层东半部为混凝土框架结构、西半部为钢结构违章搭建。飞达鞋面加工厂一层从北向南依次为:北店面材料仓库、中间店面材料仓库兼出入口、南店面员工宿舍,面积为146.4㎡,东侧东半部搭设一阁楼作为办公室;二、三层为车间,四层为黄淑滨的家人宿舍,五层为员工宿舍,各层面积均为177.6㎡,六层为员工宿舍及食堂,建筑高度19m,一层至二层有两部楼梯,二层至六层有一部敞开式楼梯。

选项 请结合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试分析这次火灾的主要教训。

答案

解析这次火灾的主要教训有以下几点:(1)该加工厂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作为鞋面加工厂所,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场所内人员密集,且仓库设在一层,存放了大量易燃材料,起火后迅速蔓延,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导致建筑内多人中毒窒息死亡。(2)建筑内部疏散楼梯不足。二层以上仅设置一部直通屋面的敞开式楼梯,发生火灾后在敞开式楼梯处形成烟囱效应,烟气、火势迅速沿楼梯向上蔓延,造成唯一的疏散楼梯被封堵。(3)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和自救基本常识。工厂经营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制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也未在建筑内设置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发生后,工厂经营管理人员也未及时组织被困人员自救逃生,使被困人员难辨方向,逃生过程中也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致使伤亡人数增加。(4)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致使消防设施不到位的“三合一”场所长期存在。(5)灭火设施配备不足,不能扑灭初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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