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2万元,乙欠甲1.5万元。甲将乙 的欠条交由丙保管,丙不慎遗失欠条。后乙因

Freeti2019-12-17  22

问题 甲欠乙2万元,乙欠甲1.5万元。甲将乙 的欠条交由丙保管,丙不慎遗失欠条。后乙因甲到期 未还欠款诉甲至法院,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法院通知丙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b.法院通知丙作为证人参加诉讼c.法院追加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d.法院应追加乙、丙作为共同被告

选项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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