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甲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2019年度实现会计利润850万元,全年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200万元。2020年年初,甲公司财务人员对2019...

admin2020-12-24  19

问题 居民企业甲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2019年度实现会计利润850万元,全年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200万元。2020年年初,甲公司财务人员对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部分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彩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200万元,取得国馈利息收入30万元。
(2) 销告费用165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1400万元。
(3)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90万元。
(4)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包括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全年利息40万元( 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5)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5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6)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山区捐款150万元。已知: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国债利息收入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利息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分别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公益性捐贈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9、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应补缴或者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1)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2)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 (8600+ 200) x15%=1320 (万元),实际发生额(140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0- 1320=80 ( 万元)。 (3)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90x<60%=54(万元),扣除限额2= (8600+200) x5‰=44 (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4=46 (万元)。 (4)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限额=500x6%=30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30=10 (万元)。 (5) ①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 540x2%=10.80 (万元),实际发生额(15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10.80=4.20 (万元)。②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 540x14% =75.60 (万元),实际发生额(82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2-75.60=6. 40 (万元)。③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 540x8%=43.20 (万元),实际发生额(18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6)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850x12%=102 (万元),实际发生额(15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50 :102=48 (万元)。 (7)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850-30+ 80+46+ 10+4. 20+6. 40+48 =1014. 60 (万元)。 (8) 2019 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014. 60>x25% =253. 65 (万元)。 (9) 2019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53. 65-200=53. 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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