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互联网领域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当前,随意收集、擅自使用、非法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网络诈骗、诽谤等违法犯罪活...

admin2020-12-24  25

问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互联网领域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当前,随意收集、擅自使用、非法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网络诈骗、诽谤等违法犯罪活动大量发生,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例如,每天手机短信不断,但大多数都是推销产品的垃圾短信。再如,陌生的电话,“喂,您好,您的房子出售吗?”“我不卖房,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这是梁先生这个月接到的第1 2个中介电话,每当他质问对方如何获得他的个人信息时,电话就挂断了。


针对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短信、诈骗信息等问题,201 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来保护网络上的电子信息。“从国外情况来看,一些国家已制定相关法律对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行为予以规范。我国电信运营商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对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的行为予以规范、控制。”“垃圾短信和垃圾邮件严重干扰个人生活安宁,侵害个人隐私,更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短信,实施诈骗活动,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从国外来看,有的国家已经通过立法或判例,禁止发送垃圾短信。”


同时,公民个人信息遭受侵害,但却因实施侵害的行为人的身份信息没有登记或者登记的信息虚假,导致取证、查处难,是目前个人信息频频遭受侵害的原因之一。对此,专家指出,有必要加强网络用户身份管理。“实行网络身份管理,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要求固定电话、手机等电信用户在办理入网手续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普遍要求通过立法完善这一制度。”


但是,也有人认为,实行网络身份管理(实名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公民自由表达的权利,使有些意见不能表达,也不敢表达,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言论自由。


问题:


试从正确把握权利及其限制的角度,谈一谈你对上述案例中网络身份实名管理对个人信息保护和言论自由限制双面性的认识。


答题要求:


1.运用你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和相关的社会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选项

答案

解析

【参考例文】

【定事实】 在材料中,垃圾短信,垃圾邮件,随意收集、擅自使用、非法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网络诈骗、诽谤等违法犯罪活动大量发生,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求对网络身份进行管理,可能会侵犯个人的言论自由,引发了一场讨论。

【站立场】 言论表达自由的权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本案中就产生了不同的私人权利的冲突和平衡问题,要求我们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注意他人的权利,防止权利滥用。

【析概念】 权利滥用是指权利的行使超出了边界,触及他人权利的范围或者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权利滥用理论是随着近代权利理论中的个人自由至上向社会利益保护的转变的产物。

【说理由一】 个人权利保护是近代法治的重大成果,就法的目的来说,它是权利本位的。法律是用来保卫、维护人民权利的。法律规定义务的目的是更好地行使权利,如果法律不恰当地用义务限制了权利,就是对法治的一种践踏。因此,对权利的限制是有严格的条件的。结合材料,个人或者企业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行为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说理由二】 权利不仅很重要,而且很容易被侵害。除了国家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侵犯外,个人行为也可能侵害他人的权利,因此必须划出权利的边界,达到各自权利的平衡点。结合本材料,如果企业或者个人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的行为干扰到他人的安宁,侵害个人隐私,更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短信实施诈骗活动,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则构成权利的滥用,法律应当对此进行规制。

【说理由三】 个人权利之间的紧张关系始终存在,因为权利冲突的背后往往是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的价值要求。现代法学理论普遍承认权利的行使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和自由,即权利不得滥用。因此,每个人的权利空间是有限的,界限就在于他人的自由和权利。法律已经为每个人设定了行使权利的边界,任何人都不得超越该界限,否则即为违法。结合材料,个人或者企业在网络上具有一定的表达自由,但是这个自由不能损害他人的权利。

【再强调,做评论】 综上所述,权利始终是法律最根本的内容,要求法治国家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尊重人的权利。因此,一方面,我国强调人权,特别是人格权的保障,如我国不仅在《宪法》中规定了人权的保障内容,而且在《民法》中也有具体的体现。另一方面,通过对诚实信用等原则的规定,对权利的行使进行了一定的限制,防止权利滥用,从而达到法律与自由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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