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免责的规定中,属于因除外责任而免责的有(  )。

shuhaiku2019-12-17  25

问题 在我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免责的规定中,属于因除外责任而免责的有(  )。 A.航行过失或管船过失造成货物灭失或损坏  B.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造成货物灭失或损坏  C.托运人的过失所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  D.因船舶潜在缺陷造成货物灭失或损坏  E.因货物本身性质而免责

选项

答案AD

解析《海商法》参照海牙规则的规定,将承运人免责事项按导致货损事故的成因归纳为四类:因除外风险而免责、因除外责任而免责、因托运人过失而免责和因货物本身性质而免责。其中因除外责任而免责是指考虑到海上运输的特殊情况,承运人对于法律或国际公约规定的某些虽属承运人过失造成损失的特定事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制度。包括:①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在驾驶船舶和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过失引起的货物灭失或损坏;②虽经过谨慎处理,仍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所造成的货损,列为免责事项。对于上述两项,前者被称之为“航行过失”或“管船过失”免责条款,后者则一般称为“潜在缺陷”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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