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与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

admin2020-12-24  26

问题 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与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乙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不合法?

选项 A:在该专利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
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
C: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
D:无偿使用该技术

答案B

解析【考点】专利无效;专利侵权【详解】《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据此,本题中的乙公司可以无偿使用该技术而不构成侵犯专利权,D项表述合法;而既然可以使用该技术,那么便意味着当然可以在该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A项表述亦合法。《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46条第2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此可见,如果欲宣告专利权无效,不能直接诉请法院解决,而是必须先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才可以诉请法院。据此,B项表述不合法,C项表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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