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家毗邻而居,甲、乙分别饲养山羊各一只。某日二羊走脱,将丙辛苦栽培的珍

tikufree2019-12-17  10

问题 甲、乙、丙三家毗邻而居,甲、乙分别饲养山羊各一只。某日二羊走脱,将丙辛苦栽培的珍稀药材悉数啃光。关于甲、乙的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乙可各自通过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而免责B.基于共同致害行为,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C.如能确定二羊各自啃食的数量,则甲、乙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D.如不能确定二羊各自啃食的数量,则甲、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D

解析选项 A 错误。《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据此可知,已尽到管理职责不是饲养动物侵权的免责事由。选项 B 错误。《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甲、乙二人对羊走脱没有意思联络、不存在共同过错,因此给丙造成的损害不应认定为共同致害行为。选项 C、 D 正确。《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可知,如果能确定二羊各自啃食的数量,由甲、乙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不能确定二羊各自啃食的数量,由甲、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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