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tikufree
2019-12-17
55
问题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选项
答案
D
解析
选项A错误。认定因果关系,意味着将结果归属于某个实行行为。实行行为本身是具有造成法益侵害结果危险的行为,所以,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实际上是危险的现实化过程。在进行因果关系的认定时,仅仅确定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关联还不够,还必须证明危害结果是这个实行行为的危险的现实化。因此,只要行为给被害对象造成或提升了被法律所不能允许的风险并引起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即可认定二者存在因果关系,至于危害行为发生的概率,不影响因果关系的判断。选项B错误。在集资诈骗案中,“诈骗方法”表现为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出资人有无贪利动机并不是本罪的因果关系需要考虑的内容。除非被害人明知行为人实施诈骗而出于其他原因继续交付,此时则无因果关系。选项C错误。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介入了第三人丙的独立行为,这一介入行为并不是交通肇事行为通常会导致的行为,即介入因素很异常。因此,丙的盗窃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选项D正确。认定因果关系不等于认定刑事责任,还要看行为人是否具有刑法所要求的相关构成要件,最后得出是否构成犯罪的结论。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因交通违章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只有认定行为人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时,方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负次要责任的,对肇事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t78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选项属于财务信息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投连险的费用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合伙制私募基金的运作机制中利益分配及激励机制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个人理财人员提供的专业化服务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是()。
下列选项中,代理的特征包括()。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金融市场构成要素的是()。
收集客户信息是银行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第一步,下列选项中,收集客户个人信息的方法不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投资工具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银行业从业基准则中礼貌服务的具体内容的是()。
随机试题
睡眠障碍通常不包括 A.睡眠的开始与维持困难 B.白天过度睡眠 C.24小
某工作有且仅有两个紧后工作C、D。其中C工作最早开始时间为10(计算坐标系,下同
D
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运输对象不论运输距离长短,制定相同的运价。这种运价结构称为(
2016年1月,甲仓储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
城镇沥青路面道路结构组成有()。
一般来说,商标所有权转让的评估值( )商标权许可使用的评估值。
分娩时行左侧会阴后一侧切开,不会被切断的肌肉为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
学校课外活动小组可聘请有特长的在校专业人员担任指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