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区的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初期有房产原值2000万元,拥有整备质量8吨载货汽车10辆,5.8吨挂车5辆。该企业2016年发生如下业...

admin2020-12-24  23

问题 位于某市区的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初期有房产原值2000万元,拥有整备质量8吨载货汽车10辆,5.8吨挂车5辆。该企业2016年发生如下业务:
(1)7月10日购置整备质量2.5吨客货两用车4辆,合同载明金额10万元,当月取得购车发票。
(2)7月20日购买新建的地下商铺用于商业用途,购买合同金额100万元,9月份交付使用,10月份在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取得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
(3)8月30日将2012年9月1日购置的部分厂房进行转让,当时取得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另外支付20万元契税并取得完税凭证。转让时产权转移书据载明含税金额为2000万元,选择简易计税法缴纳增值税。该厂房转让时未取得评估价格。
(房产税计税余值的扣除比例是20%,商业用途地下建筑房产以原价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载货汽车年税额30元/吨,本题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2018年教材本题知识点已删除)2016年甲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元。

选项 A.603.16
B.579.41
C.603.27
D.560.41

答案D

解析纳税人转让旧房,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按购房发票金额加扣的金额=500×5%×4=100(万元),转让厂房应缴纳的增值税=(2000-500)/(1+5%)×5%=71.43(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500+100+71.43×(7%+3%)+2000×0.5‰+20=628.14(万元),增值税额=2000-71.43-628.14=1300.43(万元),增值率=1300.43÷628.14×100%=207.03%,适用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300.43×60%-628.14×35%=560.41(万元)。土地增值税一章已移至税法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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