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建设单位投资兴建住宅楼,建筑面积12000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

Freeti2020-05-20  22

问题 背景资料:某建设单位投资兴建住宅楼,建筑面积12000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7层,土方开挖范围内有局部滞水层。地上填充墙采用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经公开招投标,某施工单位中标。双方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10个月,质量目标为合格。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施工单位对中标的工程造价进行了分析,费用构成情况是:人工费390万元,材料费2100万元,机械费210万元,管理费150万元,措施项目费16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45万元,暂列金额55万元,利润120万元,规费90万元,税金费率为3.41%。事件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成本管理工作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项目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并按“三同步”的原则实施施工成本核算。事件三:在基坑施工中,由于正值雨季,施工现场的排水费用比中标中的费用超出3万元。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要求,建设单位不予支持。对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正式的书面索赔报告。事件四: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施工,项目部采用的施工工艺有:小砌块使用时充分浇水湿润;砌块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芯柱砌块砌筑完成后立即进行该芯柱混凝土浇灌工作;外墙转角处的临时间断处留直槎,砌成阴阳槎,并设拉结筋。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整改要求。事件五: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等内容和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备案机关要求补充。

选项 问题:1.事件一中,除税金外还有哪些费用在投标时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并计算施工单位的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中标造价各是多少万元(保留两位小数)2.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还应进行哪些成本管理工作?成本核算应坚持的“三同步”原则是什么?3.事件三中,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否成立?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索赔的起因都有哪些(至少列出四项)?4.指出事件四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正确做法。5.事件五中,建设单位还应补充哪些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答案

解析1.【参考答案】(1)不得作为竞争性的费用还有: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列金额。(2)直接成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项目费=390+2100+210+160=2860.00(万元)间接成本=管理费+规费=150+90=240.00(万元)(3)中标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暂列金额+利润+规费)×(1+税金费率)=(390+2100+210+150+160+55+120+90)×(1+3.41%)=3386.68(万元)【考点解析】这是一道关于建筑工程造价与成本管理方面的试题,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应用,二是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的计算。三是中标造价的计算。(1)根据建设部于2005年6月7日发布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同时,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第3.1.4条中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项费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该项费用参与市场竞争。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第3.1.5条中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在工程计价时应严格按规定进行计算。在投标过程中,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项目的分别有: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规费、税金。在本案例的项目中,还涉及暂列金额。所谓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由此可见,在投标阶段时,暂列金额对于所有投标方均为一个确定数额的款项,也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2)成本管理是一个综合课题,或者说是一个系统工程,分为不同的管理过程。在项目施工之前,根据自身掌握的市场要素等按照成本构成的要素进行成本计划;然后将成本计划按照不同的岗位进行分配,形成全员的成本管控;每月将成本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归集和汇总核算,将汇总核算的成本对照成本节点计划,分析哪项成本超支或者节约,究其缘由,是客观造成的还是主观造成的,按照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考核。只有如此。成本管理的工作才能扎实到位,成本管理的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成本管理工作才能不断得到提升。项目的直接成本,通俗地说就是施工现场发生的、与所建设的建筑物本身直接相关的成本。即施工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总和。项目直接成本,再加上企业管理费用和规定要上缴的费用(即规费)就是施工完全成本。即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和规费。特别提醒:税金不属于成本范围。(3)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中的描述,建筑安装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还有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投标报价中企业提出的合理利润,必定会存在的规费和税金。事件一中,措施项目费160万元中包含有安全文明施工费的45万元,在计算中标造价时,不能再重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2.【参考答案】(1)施工单位进行的成本管理工作还应包括:成本分析、成本考核。(2)“三同步”原则是:坚持形象进度、产值统计、成本归集三同步。【考点解析】这是一道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综合管理方面的试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成本管理的步骤和流程,二是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1)项目成本管理应从工程投标报价开始,直到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为止,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成本作为项目管理的一个关键性目标,包括责任成本目标和计划成本目标,它们的性质和作用不同。前者反映组织对项目成本目标的要求,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化,把项目成本在组织管理层和项目经理部的运行有机地连接起来。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第13.1.1条之规定,项目全面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应包括两个层次:1)组织管理层。负责项目全面成本管理的决策,确定项目的合同价格和成本计划,确定项目管理层的成本目标。2)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成本的管理,实施成本控制,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成本目标。由此可见,“成本预测”的环节在投标阶段由企业负责,中标后,项目的成本目标由企业直接下达给项目经理部。所以,成本预测不属于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内容。于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68/T503262006第13.1.2条中规定: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应包括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根据题意,问题四中问的是项目经理部层面的成本管理,故除了题干中的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外,还应有成本分析、成本考核。(2)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08/T50326—2006第13.4.3条之规定,项目成本核算应坚持形象进度、产值统计、成本归集三同步的原则。所谓形象进度、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三同步,即三者的取值范围应是一致的。形象进度表达的工程量、统计施工产值的工程量和实际成本归集所依据的工程量均应是相同的数值。3.【参考答案】(1)事件三中,施工单位的索赔不成立。(2)施工索赔的起因有: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3)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4)合同变更;5)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6)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考点解析】根据背景材料,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因为雨季原因使施工现场的排水费用比中标价中的费用超出3万元。由于雨季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合理预见的范围,不属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引起索赔的起因,故应属于合同中措施费范围。因此,索赔不成立。关于施工索赔可能的起因,这是一道开放性的题,考生可根据自身经验作答。施工索赔可能由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原因引起:(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3)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4)合同变更;(5)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6)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4.【参考答案】事件四中的不妥之处和正确做法分别如下:不妥之一:使用时充分浇水湿润;正确做法:表面有浮水的砌块不得使用(或洒水湿润)。不要之二:立即进行芯柱浇灌;正确做法:砌筑砂浆强度大于1MPa时,方可浇灌芯柱混凝土。不妥之三:外墙转角处的临时间断处留直槎;正确做法:外墙转角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考点解析】仔细审题,事件四中小砌块施工方法共提及了四件事:一是施工时先将小砌块充分浇水湿润;二是小砌块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三是芯柱砌筑完后立即浇灌混凝土;四是外墙转角处的临时间断处留直槎(按阴阳槎),并设拉结筋。逐一分析如下:(1)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6.1.7条规定,砌筑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不需对小砌块浇水湿润,如遏天气干燥炎热,宜在砌筑前对其啧水湿润;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应提前浇水湿润,块体的相对含水率宜为40%~50%。雨天及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由此可见,施工时,先充分浇水湿润明显是不正确的。(2)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6.1.10条规定,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试想,如果小砌块正砌,则上一皮砌块砌筑时,提前铺筑的将全部掉入小砌块的空腔中,只要有现场实践经验的考生,应该都能理解为什么必须反砌。(3)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6.1.15条第2款之规定,浇筑芯柱混凝土时,砌筑砂浆强度应大于1MPa。很显然,芯柱砌块砌筑完成后立即进行该芯柱混凝土浇灌工作,这种做法是错误的。(4)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6.2.3条规定,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小砌块在施工洞口可预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和补砌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灌实。5.【参考答案】建设单位还应补充: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考点解析】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如下文件:(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5)由人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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