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备案的同时,双方针对结算条款签订了与备案合同完全不同的补充协议。后双方因计价问题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法院此时应该以...

admin2020-12-24  16

问题 某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备案的同时,双方针对结算条款签订了与备案合同完全不同的补充协议。后双方因计价问题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法院此时应该以 ( )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A.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 B.双方签订的备案合同
C.类似项目的结算价格 D.市场的平均价格

选项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中标合同的签订。为了防止出现“阴阳合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签订合同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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