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建筑工程
根据《合同法》,下列各类合同中,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是( )。A.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C.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
根据《合同法》,下列各类合同中,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是( )。A.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C.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
admin
2020-12-24
30
问题
根据《合同法》,下列各类合同中,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是( )。
选项
A.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C.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D.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
答案
C
解析
2020版教材P20-37 可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情形,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C选项。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D选项。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A选项。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B选项。 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tn3a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行为中适用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是()。A:机关单位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评价B: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
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下列关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测量时段的说法,错误的有()。A: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B:夜间如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应同时测
某工业项目,与一级声环境评价范围相比,二级、三级可根据()情况适当缩小评价范围。A: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B:建设项目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有()。A:必须绘制噪声等声级图B:必须预测防治措施的降噪效果C:必须实测主要敏感目标处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地下水三级评价项目,可通()等方法进行地下水影响分析与评价。A:回归分析B:类比预测分析C:时序分析D:趋势外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下列()属准备阶段的内容。A:进行初步工程分析B:识别环境影响C:环境水文地质调查D:工程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的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均应根据()确定。A:评价工作等级B:工程特征C:环境特征D:现状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主要针对现状监测结果进行()的分析。A:最大值、最小值、均值B:检出率C:标准差D:超标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线性工程类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A:固体废物渗滤液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B:站场、服务区等排放的污水对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关于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基本要求,说法正确的是()。A:改、扩建项目应针对现有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地下水水质污染
随机试题
()是实贷实付的外部执行依据。 A、受托支付 B、按进度发放贷款 C、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主要内容中最为关键的是()。
提取挥发油最常用的方法是
辅酶在酶促反应中的作用是( ) A.起运载体的作用 B.维持酶的空间构象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A.处理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关系B.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C.处理好经济发展和民生
化妆品受到微生物污染是当前化妆品卫生质量的主要问题,会对使用者健康带来不良影响,如,导致面部发生癣症A.真菌污染B.铜绿假单胞菌污染C.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
求助者一般资料:周女士,26岁,某公司职员。 病症:最近两个多月,对婆婆有一种厌恶的想法和行为,自己感到很苦恼遂自己前来做心理咨询。该女士身材匀称、很...
财政管理实践中坚持财政收支平衡的意义是()。A:保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B:有利于实现无通货膨胀的经济运行C: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取得D:能够增加债务收
下列关于第三版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A.引入了杠杆率监管标准B.界定并区分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的功能,强调优先股在一级资本中的主导地位C.增强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1年。半年后,甲将该房屋出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