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犯罪嫌疑人高某被指控犯有抢劫罪,高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一起看电影。李某若能成为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不是高某的近亲属 B.生理上没有缺陷
犯罪嫌疑人高某被指控犯有抢劫罪,高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一起看电影。李某若能成为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不是高某的近亲属 B.生理上没有缺陷
admin
2020-12-24
43
问题
犯罪嫌疑人高某被指控犯有抢劫罪,高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一起看电影。李某若能成为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选项
A.不是高某的近亲属
B.生理上没有缺陷
C.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D.已成年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证言。《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应当注意的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不必然导致证人的不适格。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只要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地表达,仍然可以作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u7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借款给乙1万元,丙为乙的保证人。此后乙与甲协商变更借款数额为1.5万元,对此丙不知情。合同到期时,乙无力偿还该借款。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丙应承担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当事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具有下列( )情形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B.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C.
2013年3月1日,张某向李某借款一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同年3月18日李某向张某交付了一万元。关于该借款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借款合同自201
张某想从李某处借款10万元,李某知道张某平时人品很差,于是便告知张某,如果张某能够找到一个保证人,来担保这笔债务,李某就答应借款事宜。后张某与好友薛某串通...
天天乐超市与李某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李某向天天乐超市出售300箱方便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因超市资金周转困难,请求延期付款,但要求李某当即交付方便面。根据...
甲于2005年3月5日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一般保证人。三方约定:甲应于2006年3月5日之前偿还该借款。若本案中的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至2006年2...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甲公司自己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甲公司届期不支付货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公司应先行使机器设备抵押权
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
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A.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B.不
随机试题
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费用支出,称为()。
下列指标中,属于承包企业的企业层面项目成本考核指标的是( )。
患儿男,10岁。反复水肿半年。尿常规:蛋白(+++~++++),红细胞8~18/
为提高办事效率,某处长作出决定:用公费为处里副科级以上干部配备手机。有人提出这违
WhatisLouise'sexperiencewithworkshops?
患儿,女,6岁。残冠,探无反应,叩痛(±),唇侧牙龈瘘管,松动Ⅱ度,X线片示发育正常。临床治疗宜选择A:开放引流B:根管治疗C:根尖诱导术D:盖髓术E:
药物的稀乙醇溶液能使胶囊壁A.溶化B.软化C.变脆D.气化E.结晶
共用题干 一般资料:求助者.女性,30岁,公司职员。案例介绍:求助者长相漂亮,人际关系好,能力强,工作勤奋,深得上司及客户的好评。一年前,休产假生孩子。...
2011年7月1日,施某与L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6个月的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M机械公司从事锻压技术辅助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施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
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经投资者审议后也可以用于转增股本(实收资本)和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