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60题共用题干) 甲公司出售一批机器设备给乙公司,总价款为5000万元

shuhaiku2020-05-20  47

问题 (56-60题共用题干)甲公司出售一批机器设备给乙公司,总价款为5000万元,总价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年。双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请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56.如果甲乙双方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乙公司收到货物后因甲公司不予以配合,故一直无法进行检验。在收到货物三年后,乙公司终于有条件在甲公司不参与的情况下对该机器进行全面检测,但发现该机器存在质量问题,并通知甲公司,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该机器设备视为符合约定B.乙公司虽然未能在收到货物后的两年内将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甲公司,但由于其系甲公司不予配合造成,故应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甲公司依旧要承担货物不符的违约责任C.乙公司未能在收到货物后的两年内将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甲公司,甲公司对此不承担货物与约定不符的违约责任D.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后,不得以检验期间经过为由翻悔

答案ACD

解析关于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标准,《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明文规定,超出实际损失30%的,可以认定为过高,但本案中只超出了25%,故违约金合理且不属于可以调整的过高违约金。此外,根据该司法解释第28条后半段的规定,违约金作为损害赔偿额的预定,如果能覆盖实际损失的,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及赔偿损失。故选A,其他均为错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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