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张律师作辩护人,请问该阶段张律师享有哪些诉讼权

shuhaiku2019-12-17  27

问题 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张律师作辩护人,请问该阶段张律师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选项 A:享有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B:经检察院和被害人同意后,有权向被害人调查取证C:享有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的诉讼权利D:享有发表意见权

答案ABCD

解析【考点】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规定。可见,A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因此,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可见,受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发表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D项正确,故本题选A、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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