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真题)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20个月,专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提前竣工或延误竣工均按月计算奖金或延误损害赔偿金。施工至第16个月,因承包人原因导...

admin2020-12-24  16

问题 (2011年真题)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20个月,专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提前竣工或延误竣工均按月计算奖金或延误损害赔偿金。施工至第16个月,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的竣工时间为第22个月,工程师认可了该进度计划的修改。承包人的实际施工期为21个月。下列关于承包人的工期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提前工期1个月给予承包人奖励
B.延误工期1个月追究承包人拖期违约责任
C.对承包人既不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也不给予奖励
D.因工程师对修改进度计划的认可,按延误工期0.5个月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一、合同履行涉及的几个时间期限 (一)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内承诺完成合同工程的时间期限,以及通过变更和索赔程序应给予顺延工期的时间之和。   合同工期=合同内约定的工期+变更索赔顺延的工期   合同工期的作用是用于判定承包人是否按期竣工的标准。 (二)施工期   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起算,至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止。   以此期限与合同工期比较,判定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   施工期>合同工期:延误竣工   施工期<合同工期:提前竣工   延误竣工承包人承担拖期赔偿责任,提前竣工是否应获得奖励需视专用条款中是否有约定。 【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 补充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   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14+28)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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